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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11月9日  兴化律师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沪财企二[2002]10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各有关金融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财金[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关于金融机构接收和处置抵债资产收入确认问题的通知》(财金[2002]1号)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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