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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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催款函例文
2017年6月29日  兴化律师
亲爱的xx先生:
  (第8756号账单)
  我们于9月8日及9月18日两次去函要求结付80,000美元欠款,单至今未收到贵方任何答复,对此我们感到难于理解。我们希望贵方至少得解释为什么账款至今未付。
  我想你们也知道我们对贵方多方关照,但你们对我们先前的两次询函不作答复。你们这样做恐怕已经使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其他步骤来收回欠款。
  我们极不愿意做任何损害你们信誉的任何事情。即使现在我们还准备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来挽回此事。因此,我们再给你们15天时间来结清账目。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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