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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再受阻收购方:深旅集团设法律障碍股权转让章
2017年6月23日  兴化律师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每经记者蔡木子发自深圳

深圳旅游集团股权之争似已陷入胶着状态。

昨日(9月15日),3位代理委托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律师前往深圳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旅游集团),结果再次无功而返,对方给出的理由是缺少相关文件。

深圳旅游集团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的一份通知显示,欲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准备的文件包括: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不转让股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对股权转让合同公正的公证书或产权交易所证书等。

“照上述条件,我们办完过户手续至少得花20天。”一位深圳旅游集团员工向记者表示。

集团:将尽快办理手续

9月15日,深圳旅游集团总部给下属的深野泰、旅运泰、发旅泰、展业泰、盛湖泰、昌鑫泰、超中泰7家持股公司下发通知,要求上述公司法人代表按深圳市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要求,携带齐全相关法律文件,尽快到集团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办理各持股公司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

深圳旅游集团代理律师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告诉记者,集团已经设立了股权变更接待处,专门帮助员工股东办理手续。“现在集团最大的事情是要维持稳定,商业利益放在第二位。因为集团下面有很多服务性的窗口行业,马上又是黄金周、亚运会,现在稳定最重要。”

袁雪萍对记者表示,“现在都在催处各个持股分公司快点办理相关手续,不然员工也没法安心工作。”

针对近期的事件,深圳旅游集团也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情况说明。说明表示,袁雪萍在2007年实际持有1180万股,占总股本的11.8%,现在持有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6.7%。此外,深圳旅游集团还强调,股份转让应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备案为准。而且深之旅公司余本仁等部分股东自行在报纸上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临时股东会通知,也是无效和非法的。

员工:办理手续最少要20天

虽然深圳旅游集团承诺尽快办理,但是实际上可能并没那么快。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股东成功办理了手续。

深圳旅游集团下属的深圳野生动物园一位员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少需要20天。一切都要按非常正式的程序走,现在我每天忙着到处跑,凑齐对方需要的所有文件,只希望公司能遵守约定。”

对此,律师潘翔向记者解释,“办理手续需要很多必须程序。首先需要各个持股分公司开股东会议,并形成股东决议;其次,需要持有合同公证书等到公司盖章,然后向工商局递表格变更登记。”

其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需要提前15天发出公告。深野泰法人代表代敏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确定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这要和股东协商。”

潘翔表示,“9月15日上午,有3位自称是律师的人前来办理深之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移交手续。但他们没有委托书,也没有相关文件,我们没法办理。”

收购方:对方设置法律障碍

面对手续上迟迟难以办理,收购方之一曹绘嶷表示,“他们给我们设置了很多法律障碍。”

收购方代表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对于《公司法》高管转让股份的相关限定,会严格遵守。但是股东可以委托已经支付全款的收购方参加股东会议,也不排除启用一些交易安排。

王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各个持股分公司开股东会议的时间表已经制定,会按照深圳旅游集团要求办好整套程序。

此外,深圳旅游集团员工向记者证实,收购方已经将股份转让协议发放给股东。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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