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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9·30"抢劫案:男子被高利贷逼急抢劫杀人
2017年4月20日  兴化律师

犯罪嫌疑人罗某,贵州省罗甸县人,现年49周岁,平时沉迷赌博,在所欠债务快要到期之日无力偿还,因害怕被报复,罗某逐渐产生杀人抢钱的想法。罗某自20岁开始做杀猪生意,熟悉当地牛马市场交易规则,熟知交易人身上易带有大量现金,2015年9月29日晚,罗某策划第二日早上到牛马市场去寻找作案目标。


2015年9月30日早,罗某来到当地牛马市场,广州收债公司看到被害人老兵(化名)身背黑包在市场内,并根据经验判断认定老兵包内有钱,便上前与老兵搭讪。为骗取老兵的信任,罗某谎称自己知道乡下某处有两头牛要卖,价格便宜,若买卖能成,自己只收取一点介绍费。老兵要求罗某先带其去看牛,二人便骑着老兵的摩托按照罗某指使离开县城。

按照罗某指路,老兵开车,罗某乘坐其后,二人进入人家户稀少、偏僻的乡间路段。行路期间,罗某谎称自己鞋子掉了要求老兵停车,借捡鞋之由,罗某趁机在路边捡了石头藏在手中,企图寻机杀死老兵。当摩托车行至一极偏僻小路口时,罗某叫老兵停车,趁老兵停摩托不备之时,罗某用手中石头猛砸老兵后脑部,老兵警觉后奋力反抗。罗某自知与老兵力量悬殊,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猛刺老兵腹部,老兵因剧烈疼痛发生“呜呜”之声,罗某又残忍用刀割向老兵咽喉部,老兵倒地后,罗某又连续刺向老兵腹部、腰部等位置,之后将老兵推下路边。同时,罗某翻开老兵背包,并带走包中1万3千元人民币,骑老兵摩托车离开现场。


案发后,当地公安局迅速立案,罗甸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迅速锁定目标人物罗某。广州收债公司2015年10月4日罗某在县城落网。近日,罗某被诉至罗甸检察院,经审查,罗某涉嫌抢劫罪,因于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当地舆论普遍关注,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移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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