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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忽然死亡,借款应该由谁来偿还?
2017年1月9日  兴化律师

借款人忽然死亡

张先生与王先生是同学,2013年张先生办了一家运输公司,由于缺少资金,便向王先生借款30万元,约定两年还清。不巧的是借款人张先生在2014年5月出车祸死亡。借款人张先生突然死亡,对于这种情况,王先生十分着急,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应该找谁还还他的借款

借款应该由谁来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在本案中王先生这种情况,可以找到张先生的遗产继承人,也就是张先生的父母、妻子、儿女,要求他们偿还三十万元借款,张先生的父母、妻子、儿女将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王先生的借款。如果张先生的父母、妻子、儿女不予偿还借款,王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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