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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欠款产生的措施
2016年10月31日  兴化律师
预防欠款产生的措施有那些呢?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避免债权及欠款的产生:
一、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七、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
八、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以上八点是预防欠款产生的防范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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