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动态
文章列表
Talpa回应浙江卫视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8日  兴化律师

浙江卫视于7月6日发布声明,公开宣称浙江卫视是“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合法权益人,Talpa对此表示不能认同。

浙江卫视的做法毫无依据,公然违背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最新裁决,即责令灿星制作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尽管如此,Talpa注意到,浙江卫视《中国新歌声》的官网仍将往季《中国好声音》用于宣传。

Talpa再次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决表示感谢。法院于7月4日驳回了灿星制作的复议申请,决定维持其6月20日做出的判决,责令灿星制作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Talpa将密切关注浙江卫视更名后的节目,对于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遏制。对于浙江卫视此次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事宜,Talpa会考虑进一步回应。

Talpa将携手唐德影视,持续致力制作正版授权的《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并逐步扩展合作领域,为广大中国观众带来更多优质的电视节目。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1396105151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兴化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6105151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