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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书
2016年9月5日  兴化律师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书
  网友提问:
  我和我老公是去年9月20号领的结婚证,我们现在的房子价值五十七万,首付二十万是我婆婆付的,但是有条件她的名字也要写在房产证上,闹了一阵子,没办法,只能同意,其余的由我们俩还贷,我妈妈又给了我十万元的陪嫁,用于装修和家电,我现在想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他也表示同意,我想在问一下,那天除了我和我老公及我妈妈到现场以外,我婆婆需要去吗?因为我们不想让她知道,但是房产证上有涉及到她,不知道可不可以不去?谢谢!我想尽快知道答案!
  律师回答:
  房产证上的名字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凭证.但并非可以简单的认定房屋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就一定是房屋所有权的真正权利人.
  如果你想办理的夫妻财产约定书上的内容为对该房屋财产的未来归属做协商,则应当征得你婆婆的同意(无论如何,她还是支付了收期20万的).
  如果你办理的财产约定书仅为约定夫妻双方的对剩余贷款和家具装修费用的出资额度的证明,则不需要你婆婆在场.但这里还有一个疑问就是,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在婚前有过关于婚后财产独立的协议,那么这样的约定将没有法律意义,因为婚后用于生活的各种出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139610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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