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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老板今受审 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
2015年10月23日  兴化律师
    本文讲的是专业讨债公司。李某今年36岁,是辽宁人,在从事讨债业务前,他在北京做服装生意。据李某介绍,他发现不少同行都有被拖欠货款,无法讨回的遭遇,而有人专门靠帮人讨债赚钱。...
    “讨债公司”老板今受审 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
    “我开公司一开始只做市场调查和提供劳务,后来才抱着试试的态度做讨债业务。”原服装商、现北京环宇星辰商务调查中心老板李某如此解释自己非法经营讨债业务的原因。今天上午,李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他承认检方的指控属实。
    李某今年36岁,是辽宁人,在从事讨债业务前,他在北京做服装生意。据李某介绍,他发现不少同行都有被拖欠货款,无法讨回的遭遇,而有人专门靠帮人讨债赚钱。于是,他在2008年成立了北京环宇星辰商务调查中心,一开始只从事市场调查和劳务中介,少量承接帮人讨债的活,后来发现生意不错,这才从2009年4月起专门从事讨债业务。
    帮人讨债,就要有专门的“业务员”。记者找到北京环宇星辰商务调查中心的招聘广告,其对业务员的要求是:做事认真,有纪律性,积极进取,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其中“与人沟通”很重要,因为李某的业务来源是主动出击,靠打电话到各公司承揽业务,并承诺要不到钱不收费,要到钱再收取15%左右的费用。据李某供述,业务员多为40多岁的中年人,没有底薪,全靠拉客户讨回欠款拿提成。由于业务员得打电话找客户,声音太年轻难取得对方信任,中年人责任心强,为了养家也更卖力。
    一提起讨债公司,往往会让人联想到恐吓、绑架、殴打等暴力行为。李某则不同,在侦查阶段他供述说,他的业务员不喊也不闹,而是跟着欠债者,对方外出会友、吃饭、谈生意,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儿,让这些欠债的老板没面子,没法做生意,这样就会还钱。而在今天的庭审中,李某否认了此前的供述,他说他以及业务员,都只是打电话催债,并不和债务人接触。
    李某讨债的办法看来并不好用。据悉,李某的讨债公司在2009年先后接受单位及个人87份委托,委托追讨欠款金额达到2200余万元。但是,他只要回20多万元欠款,获利3万余元。
    去年12月,北京环宇星辰商务调查中心在网上发布信息,招聘追债高级业务员,被查人举报,并引起警方注意。警方侦查后,将李某和其手下的5名业务员抓获。检方认为,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讨债公司,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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