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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的通知
2015年8月12日  兴化律师
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2]30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1998年以来,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果断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长期建设国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拉动经济增长.我区认真贯彻中央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在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4年累计争取国债投资67.92亿元,项目投资总规模267.5亿元,到2001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74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65%。国债投资使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年均20%以上的快速增长势头,为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成了许多想办而没有能力办的大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连续4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确保大多数在建国债项目在年内干净利落地建成投产,充分发挥国债投资效益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区加快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回忆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 
  国债投资投向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领域,国债项目建成后将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落后交通状况。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扩大和培育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各地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对未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工作部署,知难而进,扎实工作,高度重视在建国价项目的收尾工作,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建国债项目按期完工。 
  二、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 
  按照国家计委的部署,大部分在建国债项目按照合理工期,应在年内基本完成,已到了全面收尾阶段。在2002年底全部建成的25个国债建设方面中,涉及我区的有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气象、干线公路、西部通县公路、村村通广播电视、血站建设、高技术产业化、设备国产化、中小学危房改造、高校扩招和西部教育、第一、二批农网改造、公检法司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贫困县公路、旅游基础设施等16个方面,总投资规模168.2亿元。到2001年底,这些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约70%,已经基本具备整体收尾的条件。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与国家计委等有关部委签订了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承诺这些项目在年内确保建成,交付使用。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今年要求整体建成的16个方面的国债建设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签订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排出进度,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按此督促检查。要求今年建成的国债项目,年底前实物和资金工程量必须完成95%以上。对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或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资金管理问题的,要追究责任方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01年以前已经建成的国债项目,也要签订责任书,以利监督检查。 
  责任书主要明确和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自治区三方面的责任和任务,充分体现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期、确保资金到位的“三个确保”原则。各市县和有关都门的责任是:加强领导,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本地区、本部门在建国债项目的建设进度;监督检查国债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债项月投资计划,绝不允许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按时、足额落实到位配套资金;加强国债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杜绝任何违规使用国债资金问题和工程质量事故;做好项目月报工作,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 
  自治区的责任是:尽快下达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国债资金;加强项目的检查、稽查,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掌握、汇总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向国家汇报收尾项目进展情况。 
  在建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由责任书文本、2002年投资计划两部分组成。具体组织工作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于4月1日至4月15日完成。 
  三、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加快建设进度 
  目前,我区国债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到位比例较低,这势必会影响今年在建国债项目收尾任务的完成。在资金落实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地区将地方建设资金安排的重点放在自己安排的其他项目上,造成资金分散,国债项目配套资金出现较大缺口;有些地区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等、靠、要和施等情况,认为只要项目不收尾,国家和自治区就要想办法安排资金、想办法支持等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对已具备条件的或虽不完全具备条件仅经过努力可以建成的项目,在年内必须全部建成或基本建成。各市县、各部门一定要给予充分的认识和高度重视,必须突出重点,兑现承诺,确保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在建国债项目的收尾工作。 
  各有关银行也要积极配合,根据国债项目实际情况予以贷款支持。在自主审贷的前提下,要根据情况,对确有需要,又有偿还能力的项目,在贷款上给与支持,充实配套资金。对于已承诺贷款的项目,要加快贷款的投放速度。对申请贷款的国债项目,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评审效率,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条件,以利于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四、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资金管理 
  在加快在建国债项目收尾的同时,要继续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国债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债项目越到收尾阶段,越不能放松工程质量管理。各部门、各市县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继续坚持工程质量领导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国债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各部门、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国家下发的一系列有关国债资金管理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国债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多方面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国债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五、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积极做好项目储备 
  从前几年国债投资安排情况看,前期工作质量越高、速度越快,获得资金支持的机会越多,预计年内国家还会在一定范围内安排适当的新开项目。鉴于此,各地、各部门一方面要围绕加快国债项目收尾这个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增加前期工作投入,增加项目储备数量,为争取到新的国债项目积极创造条件。 
 
 

2002年4月6日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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