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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管理办法
2015年8月3日  兴化律师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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