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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资料
2015年7月17日  兴化律师
  应收账款质押提供资料
  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司)章程、《贷款卡》;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4、抵(质)押物清单、产权证明(原件)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或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表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经济合同和相关单据
  6、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决议书
  7、明确付款金额、方式与期限的应收账款证实书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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