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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涉嫌变造的借条引纠纷
2015年4月8日  兴化律师
  一张涉嫌变造的借条引纠纷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事宜。这对夫妇显然对公司承诺的报酬非常动心,但又担心被用人公司忽悠。于是,李双拿一张a4的白纸,用圆珠笔给他们写了一个简单的情况说明:“保证某公司是真实存在的;保证到公司上班后待遇是真的;保证……”,并在a4纸的落款处签上了李双的名字和日期2008年3月10日。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针对上述法律纠纷涉及的问题,从法律上讲是一张借款条引发了这起诉讼,首先应该对借款条启动鉴定程序,从借款条上不同笔体的字迹对其形成的时间予以确认,从而确定借款条的真α,到底谁在说谎,将真相大白。如果碳素笔的字和圆珠笔字迹不是同一天形成的,说明借款条是α造的。如果借款条上不同字迹的形成时间无法鉴定其先后,且李双?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条是α造的,很可能在这起官司中败诉。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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