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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航油债务重组是减少损失最佳途径
2015年4月6日  兴化律师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30日就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的债务重组改善方案发表意见。他说,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债务重组成功,是尽可能减少各方损失、有效解决问题的最合适途径和办法,希望债权人认真研究和分析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各项有利因素,通过长远业务合作,寻求未来共同发展。
  据介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根据债权人的反馈意见,在中航油集团支持下,认真考虑债权人等各方利益,对1月24日提交的债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5月12日公布的改善方案充分表达了对债务重组的诚意,这也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商业化原则所作的最大努力。根据此前披露的内容,新方案将偿还债务占公司欠债总额的比例由之前的41.5%提高到54%,同时也将之前分8年偿还完债务的期限缩短到5年。
  杜渊泉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当地法律和商业化规则运作,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小股东和中航油集团的共同愿望;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一直督促中航油集团及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按照新加坡法律和商业化规则做好债务重组工作。
  他说,由于部分债权人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持有的某些资产的价值认定,依据近几年效益增长趋势来评估未来收益,未充分考虑中国航油市场供应有关政策等变动因素影响,导致债权债务双方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认定上存在一定差异,希望有关债权人能够客观、真实地评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现有资产价值。
  他表示,国资委正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待事件妥善解决后,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对境外中资企业的监管和高风险业务的监控,同时要求中央企业引以为戒,防患未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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