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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例: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2014年11月1日  兴化律师
    本文讲的是土地纠纷案例。2004年8月,吴兆昌赴京到国家农业部上访,反映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强迫农民大面积流转承包地,转包单位违规在农田里栽树。...
    土地纠纷案例: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2004年8月,吴兆昌赴京到国家农业部上访,反映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强迫农民大面积流转承包地,转包单位违规在农田里栽树。
    调查组核实:蚌埠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与6个村委会分别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每亩每年300元价格租赁农民土地4670亩,租期10年。当年种粮收益低,2101户农民只有12户不同意租赁。吴兆昌共租赁出土地2.08亩,并连续两年领到流转收入。
    吴上访的直接原因是:2004年6月,在领到当年租赁费后,吴私自在已流转的土地上种上了黄豆,镇村干部赶到现场批评教育后,吴也知道自己理亏,同意不种,但要求某某公司补偿其种子等成本费用1000元。经商定:某某公司补偿他1000元成本费用,已经播种的黄豆交给某某公司。8月,看到黄豆长势好,吴又要求收割黄豆,某某公司遂用除草剂将豆苗清除。此举导致吴赴京上访。关于在农田栽树问题,据农业部和省农委专人到现场查看,此事不存在。
    为此,淮上区和吴小街镇召集群众代表、村干部和企业代表三次召开协调会,提出处理意见:每亩土地租赁价格提高至430元,此后每三年依粮价调整一次;想要回土地的农户,各村统一集中连片划回;公司与农户直接签订流转合同。最终,有43户农民依法收回承包地自种,各方群众对处理意见都表示满意。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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