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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18年华人酒店欠高额债务无力偿还 宣布破产个人
2013年12月26日  兴化律师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这种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既可以发生在夫妻登记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按结婚时间划分;二是按双方是否达成共识为标准;三是按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四是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
  负责破产申请事务的a.farber&partners公司破产信托师胡x贞(huxuezhen)介绍,士嘉堡海鲜酒家在庆龙中心经营已经有18年,最新一次与业主签定的租约长达十几年,往年海鲜酒家就有租金拖欠的状况发生。7月22日下午2时,酒家才结束了中午的营业,下午4时业主即采取法律行动,上门封铺并搬走了店内的东西,有不少员工是在第二天上班时才发现酒楼已经无法营业。
  胡x贞(huxuezhen)表示,该酒楼当时还有20多桌酒席的订单,可是生意一旦停下来,没有了现金流,就没有办法再启动继续经营下去。胡雪贞曾负责处理前红宝石大酒楼的破产事务,她表示两者相同之处是拖欠高额债务,而且是突然之间宣布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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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依据《婚姻法》及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折产所分得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被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离家出走所需的日常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被告挪用公款,该款大部分用于个人挥霍,理应由被告负责偿还,是合情合理的,如有证据表明被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那表明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应双方共同偿还,如触犯《刑法》另当别论。


来源: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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