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因胁迫结婚而被撤销婚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并且在撤销婚姻后,双方不再享有配偶间的权利义务。鉴于此,被撤销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应按照各自的实际贡献程度及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若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名义取得财产的情况,则该部分财产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同时,如果一方因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受害者还可以向加害者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婚姻撤销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的情形;二是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形。这两种情况下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处理被撤销婚姻期间财产分割问题时,需结合具体案情,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