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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诈骗公安不立案吗?债务人或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2022年5月9日  兴化律师

  翟洪俊,兴化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天庭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有借条诈骗公安不立案吗?

一、有借条诈骗公安不立案吗

有借条诈骗行为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立案。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二、《刑法》对于诈骗行为的量刑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有关诈骗行为的认定,是需要根据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的, 必须在相关的犯罪构成成立,并且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定罪。

债务人或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债务人或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人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有两种情况,如果是暂时无力履行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债务。如果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债权就无法清偿。

《民法典》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第六百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百七十六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情况是,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长时间没有还债的话,债权人除了可以跟债务人联系协商还债事项以及限定还款期限外,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到人民法院依法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催收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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